写小说起名字,如何取吸引人的书名,爆款技巧全攻略
给角色和故事起名字这事儿,真能把人逼成秃头。写小说起名字听起来像顺手一敲键盘就能完成的小事,可真到动笔,才发现它比写十万字正文还磨人。名字既要贴脸,又得贴剧情,最好还能贴读者的心。下面这套土办法,是我被编辑催稿催到崩溃时,一点点磨出来的,亲测能让灵感从“挤牙膏”变成“水龙头”。

先别急着翻词典,把故事的灵魂拎出来再说。问问自己:这到底是哪一年的空气?角色是喝井水长大的乡下孩子,还是天天被霓虹晃眼的赛博格?把时代、地域、阶层先写成三行小字,钉在屏幕边。它们像筛子,帮你把不合时宜的字眼直接过滤掉。比如你要写九十年代小镇,一个“梓轩”扔进去就显得像穿越客,而“铁柱”“小芳”立刻有了尘土味。
接着,把人物最刺眼的特质拆成关键词。暴躁?那就写“爆”“烈”“雷”;自卑?试试“缩”“灰”“尾”。把形容词暴力地翻译成动词或名词,再打乱重组。我常用这招给反派起名:把“毒”和“夜”拼成“叶渡”,读音温柔,细想却毛骨悚然。别怕生僻,只要读音顺口,读者自然会记住。
方言是一座金矿。去微博搜目标地区的超话,把当地人骂街的词记下来,挑一两个音节塞进名字,瞬间就有泥土味。我写过一位成都婆婆,名字里带“孃”,读者一眼就知道她背后有火锅味儿的烟火气。同理,写未来都市时,把粤语、闽南语、英语各拆一个音节,像拼乐高一样咔哒一合,就能捏出“赛博混血”的味道。
如果还是卡壳,扔骰子。找本旧书,随手翻三页,每页第一个名词抄下来,再用谐音或拆字法改到认不出原样。我曾在里抓到“赭石”,改完变成“折瑟”,拿去给一位病态画家当姓,编辑看完直接拍板。随机性会逼你跳出惯性,把大脑里那套“好听即正义”的滤镜打碎。
别忘了给名字预埋彩蛋。主角初恋叫“林澜”,十年后她以“蓝”姓反派身份回归,读者翻到那一页才会惊觉伏笔早在第一章就埋好。这种小心机不用多,一两处就能让铁粉在论坛里盖起千层高楼。
最后,把候选名字大声读十遍。舌头打结、耳朵别扭的,一律枪毙。好名字得经得起半夜三点写嗨了的那声嚎叫,也得扛得住签售会上读者的尖叫。要是读完只觉得牙酸,那就回到第一步,再拆一次灵魂。
写小说起名字,说到底是一场和读者的心照不宣。你给出一句暗号,他们回你一个会心的眼神。等哪天有人cos你角色,把名字纹在手臂内侧,你就能偷着乐:这坑,挖得值了。